大气局主要职责
大气局的主要职责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大气污染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大气污染(包括噪声、光、机动车尾气等)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关政策、规划、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规范。
2. 环境功能区划 :组织编制大气、噪声环境功能区划,并进行环境调查和形势分析。
3.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 :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和改善计划,并建立考核制度。
4. 大气污染防治 :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拟订相关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落实。
5. 重污染天气应对 :建立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6. 排放清单和名录管理 :建立市重点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高污染燃料目录,并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7. 移动源环保监管 :建立并组织实施大气移动源环保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
8. 面源污染防治 :组织协调全市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9. 联防联控 :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10. 生态补偿和总量控制 :承担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指标核算工作。
11. 气候变化应对 :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组织落实相关战略、政策、规划制度。
12. 其他职责 :可能还包括指导农业面源大气污染防治、参与相关国际公约工作、组织实施消耗臭氧层物质淘汰管理、协调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
这些职责显示了大气局在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重要性,以及其在确保公共健康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关键作用